党校概况
历史沿革
当前位置: 党校概况 > 历史沿革
    党校的历史

    一、业余党校时期(1987年-1990年)

    1987年,学校成立了业余党校,开始通过举办党校培训班的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等进行系统培训。

    二、“统一名称、分头办班”时期(1990年—2001年)

    1990年,校党委根据中央有关推进党校工作的精神和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在业余党校的基础上,正式组建"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党校",并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的党校校务委员会。党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党校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统一指导,而党校的具体培训工作,则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分别由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学生工作部3个部门负责牵头实施,其中组织部主要负责学校中层干部和党务人员的培训,宣传部主要负责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和教工党员的培训,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培训。直到2000年底,我校党校长期延续着"统一名称、分头办班"的体制。这种体制,与最初的业余党校相比,在规范化方面有了明显进展,培训对象和培训班类型也进一步扩大。

    三、“统一名称、统一办班”时期(2001年—至今)

    2000年11月,校党委责成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认真学习研究《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党校会议精神,以及《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并对照中央和上级的要求,提出加强学校党校工作的意见。2000年12月27日,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三部门的建议。2001年3月9日,在建议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党委文件正式下发。

    学校党委下发的《意见》对党校的体制作出了新的规定,并对党校建设和党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意见》明确规定,对学校党校长期实行的由党校校务委员会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分工负责具体培训任务的体制,进行根本性的调整。调整后,“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党校”作为党委直接领导下一个相对独立的工作部门,全面负责对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各类骨干分子的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