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根据学生实践需求、学校党校联合培养工作安排和学生社会实践专家委员会意见,参照“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党校发展对象联合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校党字[2016]50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党校将联合校团委为第28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主要设立以社会调研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校团委面向校党校第28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设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层建设项目“北京城市基层服务与治理调查”。该项目为学校统筹实施,主要结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师生围绕城镇发展与基层治理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全面跟踪中国城镇化与城市治理创新进程,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项目主要关注北京城市基层治理相关问题,每3-4人组成一支实践团队,赴北京市的1个样本街道以及街道下属的5-7个社区开展调研,完成6-8份调查问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搜集相关资料和数据,每人自主选题形成1份专题调研报告。
二、实施流程
(一)学生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1日(周二)晚24:00,有意向参与的学生可以在“人大社会实践网”首页右下方“网上申报”栏点击相关链接,提交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前认真阅读报名网页上方的申报指南。
本此调研活动仅面向学校党校第28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每名学员最多报名参加两支社会实践团队。
(二)调研培训
校团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就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政策、调研内容、调研方法、安全保障、结项要求及其他重要事项组织专门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为2016年10月12日(周三)下午14:00于逸夫第一报告厅,参加社会实践的学员必须参加本次培训,未参加视为放弃,取消入选资格。
培训期间校团委将面向具有入选资格的学员公布实践团队分组名单。
(三)开展调研
入选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调研,获取调查与访谈资料,同时需要保留在调研地开展活动的影像资料。调研必须在2016年10月13日(周四)至10月26日(周三)期间开展。
(四)结项与评优
完成调研的同学须在2016年11月3日(周四)前进行调研情况网络填报工作(网络填报系统2016年10月27日(周四)前开通,入口在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首页左下方),并于2016年11月4日(周五)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交调查问卷、调研报告等相关材料申请结项。学校将对调研活动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评审,并做出“结项”和“不予结项”的决定。获批结项的学生,直接进入评优环节,评优主要考察调研成果质量和影响力,入围评优者将纳入学校统一的社会实践评优,并获得《通知》规定的加分。
特别提醒,如调研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调研报告发现大面积抄袭等学术不端情况将直接“不予结项”,不予结项者将被取消学生发展对象培养资格。
三、保障与支持
1、基层建设项目是学校学生社会实践项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获批结项的学生按照《通知》要求记录相应社会实践成绩。
2、学校将为参加基层建设项目活动的学生提供介绍信、实践旗等物资,根据预算和结项等级向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发放一定额度的调研补贴。
3、参与社会实践学生必须统一或自行购买保险,自行购买需提供保险回执单。
四、其他事宜
附件中为第28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社会实践参加和免训名单,有异议的同学可于2016年10月11日17:30之前到校团委实践部申诉。
人大学生社会实践网将全程发布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sp.ruc.edu.cn或http://sp.youthruc.cn 。
如有需要请咨询校学生社会实践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21
联系电话:62511092
附件1: 学校党校第28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社会实践参加名单
附件2: 学校党校第28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社会实践免训名单
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党校
共青团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附:社会实践项目时间安排表
10月11日(周二) |
发布公告 |
即日起10月11日(周二) 晚24:00 |
网络报名 |
10月12日(周三)下午14:00 公教1101 |
实践培训,发放物资 |
10月13日-10月26日 |
实践开展周期(2周) |
10月27日(周四) |
发布结项通知,网络填报系统开启 |
11月3日(周四) |
完成网络填报工作 |
11月4日(周五) |
现场提交调研问卷、调研报告等相关结项材料 |
11月5日-6日 |
结项审核,社会实践评分 |
11月7日(周一) |
提交学员社会实践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