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校党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时间:2017-12-22

各单位:

校党校本学年工作进入尾声,在党校青年会的指导下,各学院学生辅导员以高昂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工作激情参加校党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第29、30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为我校党校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在辅导员队伍中营造更加积极的工作氛围,吸引更多优秀同志参与到校党校工作中来。经校党校研究讨论决定,评选表彰党校工作优秀辅导员,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采取申报考核制,即个人申报和组织评优相结合的评选形式,由各位学生辅导员自主申报,校党校组织评审委员会结合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10名校党校优秀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辅导员原则上须担任校党校学生辅导员一年及以上(包括一年);能够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主动参加党校各项工作任务;能够解决学员在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一)。

申报辅导员需在12月28日前将《中国人民大学党校优秀辅导员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发送至党校邮箱(dangx@ruc.edu.cn)。校党校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各辅导员材料进行打分,对打分结果和评审结果校党校将进行公示。

党委组织部

学校党校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一:中国人民大学党校辅导员评优标准

附件二:中国人民大学党校优秀辅导员申请审批表